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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施工合同

时间:2024-03-17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甲方现需建设生产厂房一幢,由乙方承包施工建造,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坐落金乡县王丕镇康桥产业园济宁江蓝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建造结构为钢结构,面积约 20xx㎡。

  二、工程时间: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上报给甲方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表,确定现场施工负责人及质量监理人员,开工于20xx年1月2日至20xx年月日结束,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和甲方要求停工外,乙方必须按时完成交付,推迟一天罚款壹仟元。

  三、工程所需建设用材料由甲方提供。工具及工具维修由乙方负担。所有原材料除锈、刷漆、焊接、拼装均由乙方完成。

  四、质量要求:

  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确保工程满足各项技术参数,对于重要参数乙方终生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施工,解除合同。保质期限为 1年,在保质期内如发现漏雨、下沉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后十二小时内赶到现场负责落实维修责任。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安全操作规范施工,如出现设备、物资、人生安全等事故责任都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工程造价:每m²单价25元。总价按完成验收后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七、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完成付至工程总造价的40%,完工通过验收后付至95%,质保期满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回。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诉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凭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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