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辆所有人 ;车辆牌号;车辆类别;
厂牌型号;颜色;初次登记时间 ;
登记证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行驶里程km;使用年限至年月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年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承保公司:;
保险险种1234;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年月日;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 □货运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他
车辆状况:。
第二条车辆价款及交验车
1、本车价款(不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等款项。
2、乙方应于年月日在当面验收车辆,甲方将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交付给乙方,并自车辆及相关文件交付完毕且验收、审验无误起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车款的%,待双方配合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后支付剩余车款。
3、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方负责(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4、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车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元)。
支付方式:□现金
□转帐
账户名:开户行:账号:。5、自甲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日内,应将过户、转籍后的有关证件及车辆交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处理完毕所有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质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并确保真实有效。 3、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甲方应持有效证件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生效及争议处理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备案机关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双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本合同项下所有内容,请仔细审阅,签字后视为审阅无误,并认可。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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