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准确评价局干部职工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以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局机关为目标,对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情况实施精细化管理,用爱心对待基层群众,用耐心、用信心迎接困难挑战,有能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为夺取民政年度考核各项先进和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绩效考核重点在于考核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考核中坚持实行“三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
2.分级分类、科学考评的原则。按照不同岗位职责的特点合理设定考核指标,探索推行信息化管理,运用简便考核方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奖勤治懒、重在激励的原则。综合使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物质奖励、教育处罚等措施,对勤奋干事的予以激励,对纪律松散、作风拖拉、能力平庸的予以整治。
三、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方式采取个人自评与领导评价相结合,民主测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周记月查
每位干部职工每周要对自己直接实施、主导开展、亲自参与的工作进行登记,具体到:哪天或哪几天?做了什么事?有什么结果?(有数据的尽可能用数据反映)。每月要对自己的重点工作进行汇总,报局分管领导检查签字,交办公室存档。局分管领导要对下属干部职工当月的工作表现做出中肯评价:表扬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通过周记、月查,看个人的工作勤、绩,也看工作量与效果。
2.半年测评
每半年召开一次测评会。一是通报考勤。对每半年内请假、迟到、早退、脱岗、旷工以及上班作风纪律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个人汇报。每位干部职工逐个上台总结汇报自己半年直接实施、主导开展、亲自参与的重点工作,班子成员不超过4页纸,其他同志不超过3页纸,会前要交一份到办公室存档。三是民主测评。由与会人员对每个干部职工按很好、好、较好、一般进行分档测评,各档按很好90分、好80分、较好70分、一般60分、进行统计打分并公示。每年两次测评得分平均值作为个人年度测评得分。
3.年度考核
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年底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统一对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内容(总分100分)进行考核打分,并综合平时考核计分情况,得出个人年度考核得分。
四、等次确定
年度绩效考核分数=年度测评得分×80%+年度考核得分×20%。绩效考核等次依据被考核对象绩效考核分数相应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绩效考评“优秀”等次综合考评分值要求在90分(含90分)以上;绩效考评“良好”等次综合考评分值要求在80-89分(含80分);绩效考评“一般”等次综合考评分值要求在60-79分(含60分);绩效考评综合分值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结果使用
1.实施绩效考核奖金
绩效考核奖金根据当年县财政核定的目标管理奖标准执行,实行年底统一发放。被考核对象绩效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按100%发放;良好的按90%发放;合格的按80%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不发。
2.作为干部选拔、评先评优的依据
达到“优秀”等次才能作为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进行投票推选以及各级各类综合性表彰推荐。同时方可作为下年度后备干部和优秀人才推选。
六、领导机构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全面工作及下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绩效考核的领导担任,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其它未尽事宜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本实施方案由县民政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__年1月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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