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一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工程造价为:元整。(即:¥ 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依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商定本合同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三条 材料供应
一、本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按工程预算表所列供应。
二、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 工程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正式签约后,甲方需在七日之内支付工程造价总额的40%给乙方。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则工期自然推后。
二、当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三日内正式进入安装工地。
三、当竣工后,甲方需在七日将其余的40%支付给乙方,余下20%款项在工程使用后六个月内一次付清。工程若有未曾预见项目或变更,工程造价结算
则按实际计算并一次付清。
四、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汇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一、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由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系统的检测调试,试用期为30天,并由甲方、乙方将工程试用检测的结果进行验收。
二、工程交付使用后,甲方正常使用30天,视甲方验收认可。
第六条 保修维护
乙方提供本管网系统的维护和保养服务工作,保修期限:依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二年内设备、材料非人为损坏的维护,乙方提供无偿免费服务;二年后为有偿服务。
第七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图纸、工程材料表、预(概)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简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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