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为推动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打造绿色之城、生态之城、森林之城、宜居之城,建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于3月11日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市级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绿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于3月11日上午10:40在海西路与海滨五路交界处进行义务植树活动。
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植树节当天要自行联系义务植树点进行义务植树活动。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x年三月十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