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考点精讲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按月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本期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注意】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照年税率表计算。 级数 1 2 3 4 5 6 7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36000元的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元) 3 10 0 2520 16920 31920 52920 85920 18192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例题】某居民个人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0000元,每月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1500元,该居民个人全年均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请计算该居民个人2019年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金额。 (1)1月: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1500-1000=25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2500×3%-0=75(元) (2)2月: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2-5000×2-1500×2-1000×2=5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3%)-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50-75=75(元) (3)12月: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60000-1500×12-1000×12=30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0×3%-0)-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900-75×11=75(元)。 (2)劳务报酬——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8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 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1-20%)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预扣率表: 级数 1 2 3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预扣率(%) 20 30 40 速算扣除数 0 2000 7000 【例题·单选题】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其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是( )。 A.9600元 B.8600元 C.7600元 D.6600元 原创不易,侵权必究
第1页
税法(2019)考试辅导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答案】C
【解析】应预扣预缴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 (3)稿酬——按次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800元)×70%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
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1-20%)]×70%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20%)
【例题·单选题】某作家为居民个人,2019年3月取得一次未扣除个人所得税的稿酬收入20000元,其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是( )。
A.3200元 B.2800元 C.2400元 D.2240元 【答案】D
【解析】应预扣预缴税额=20000×(1-20%)×70%×20%=2240(元)。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8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
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1-20%)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20%)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终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工资收入额+全年劳务报酬×(1-20%)+全年特许权使用费×(1-20%)+全年稿酬×(1-20%)×70%]-60000元-全年专项扣除-全年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全年享受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1】某居民个人2019年扣除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共取得工资收入12万元,除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外,该纳税人不享受其余专项附加扣除和税法规定的其他扣除。
计算其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0000-12000=48000(元) (2)应纳税额=48000×10%-2520=2280(元)。
【例题2】假定某居民个人为独生子女,2019年交完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共取得税前工资收入20万元,劳务报酬1万元,稿酬1万元。该纳税人有两个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纳税人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周岁。计算其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1-20%)+10000×(1-20%)×70%-60000-12000×2-24000=213600-108000=105600(元)
(2)应纳税额=105600×10%-2520=8040(元)。
原创不易,侵权必究 第2页
税法(2019)考试辅导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原创不易,侵权必究 第3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