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申请注销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辆管理所。 4、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一日内注销登记,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登记注销信息。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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