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日志管理细则
为了更好地规范常规教学,提升职院教学管理,充分发挥班级日志对教学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特制定本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志由教研处统一印发,各系(部)教学干事负责每月的更换、保管和汇总,并于每学期末统一送至教研处存档。
二、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班级日志,落项和不填写的教师,扣除相应课时的课时费。
三、班级日志必须授课日期完整,如出现缺页现象,缺页工作日按不填写情况处理.
四、填写内容按教研处规定统一规范。
五、教研处将不定期抽查,期末将对本学期各系(部)班级日志进行评比,相应结果将作为今后各系(部)、任课教师综合教学评比的一项指标。
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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