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
一 、 为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 、 安全生产工作是医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医院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 、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责任管理、考核、奖惩。
四 、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五、 本办法的主要考核对象是科室(班组)负责人,分管的负责人。
六、 考核内容为医院和各科室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工作指标。
七、 考核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纳入全院的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进行表彰或奖励,对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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