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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奖”活动协议

时间:2024-08-15 来源:乌哈旅游
红星美凯龙二周年庆 “抽奖”活动协议

值红星美凯龙星凯城商场店庆两周年庆之际,为更好的回馈两年以来对支持本商场发展的新.老顾客,现特针对新.老顾客举办感恩回馈抽奖活动,抽取“旺铺使用权一年”、 液晶电视、洗衣机及进口红酒等豪礼。针对抽取“旺铺使用权一年”的顾客,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签定本协议书:

一、 抽奖时间: 2016年8月7日

二、 中奖顾客要求:

为项目稳定推进,追求商场及中奖顾客奖品的最大市场价值,现将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1、抽奖时间顾客须到现场签到,中奖顾客需现场登记领取,逾期作废; 2、中奖顾客相关个税需自理;

3、商铺使用权期限由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一年;如超出本期限需继续经营的,需按照商场相关规定收取正常经营期的租金;

4、中奖商铺需按商场规定的相关品类进行日常经营;如未按商场规定进行经营,商场有权收回本商铺的经营权;

5、可经营品类:软装饰品 卫浴及相关配件 茶叶 零食冷饮(不包括热食)

6、如在规定期限内经营商铺,则需自行办理法律规定相关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按工商规定办理)

7、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按照签订品类市场价格赔偿违约金(市场价格的10倍)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如中奖顾客因自身原因放弃商铺使用权,则红星美凯龙商场将给与4999元(大写:肆仟玖佰玖拾玖元整)的现金补贴。

□经营商铺 □放弃经营 现金补偿

红星美凯龙星凯城商场 顾客签字: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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