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时间:2020-05-07 来源:乌哈旅游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设计系

艺术设计系学生自律委员会

章 程

第一章:性质与任务

为了体现我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发扬大学生的自律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素质,促进我系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我系特设立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系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它是一个学生自治组织,充分体现我系大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学生自律委员会要在校园文明建设、监督及校园秩序维护,创建节约型和谐校园,公寓自身的卫生、文化、环境建设、校园环境清洁的保持等方面积极开展活动,共同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服务性工作,配合系团委的整体工作,积极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校园文明、文化、公寓和校园整体环境等方面的信息。我们的要求是: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做到“严明纪律、精诚团结、乐于奉献”。我们呼吁:践行荣辱观,文明我先行。

第一条 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指导思想

在系团委的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牢固

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以促进我系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以发扬大学生的自律精神为龙头,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自身素质,为我系的整体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条 艺术设计系学生自律委员会是艺术设计系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系团委指导下,依靠全系学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自律委员会是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大学生素质,创建和谐文明校园为目的,把校园和学生宿舍建成以积极进行思想教育、积极组织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学习文化知识和倡导文明行为为前提的阵地。

第四条 学生自律委员会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自己,搞好组织建设,并坚决贯彻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德育同步,促进学生自身的全面发展。 2、组织召开系自律委员会例会,组织自律委员会成员积极开展工作。 3、组织自律委员会开展各种文明宣传活动,从活动中提高学生素质。 4、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帮助同学改正不良习惯,树学

校文明新风。

第六条 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七条 学生自律委员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干事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干事的基本权利

(一)成员有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参加内部各项活动及对本委员会各成员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二)成员在本委员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成员有参与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评优的权利。

(四)受到院级处分及学习有挂科现象的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九条:干事的基本义务

(一)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作风正派、公正无私,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方面为同学做出表率。

(二)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有按时参加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统一检查或临时检查的义务。

(三)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有按时参加主管部门或全体成员会议及例会的义务。

(四)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有如实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五)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有妥善保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章程和

工作证以及维护本委员会信誉的义务。

第十条:干事的入会与离会 (一)干事的入会需经过竞选 入会人员基本要求: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学生干部优先);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良好,工作责任心强,有服务奉献精神; 4、具有学生工作经验的积累,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强;

5、竞聘对象为大一级在校大学生。 程序与办法: 1、竞聘工作程序

①公开报名:符合竞聘条件的同学于指定时间段向系自律会工作小组报名。

②审核:校自律委员会工作小组依据任职条件,对报名者组织资格审查,并进行任职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察,择优推荐面试候选人。

③面试:参加面试,由工作小组对候选人各方面能力进一步考核。 ④任命:委员会工作小组根据面试、测评的结果,综合竞聘同学的各方面情况,作出最后裁决,从而真正成为自律委员会的一员。 (二)干事的离会

1、有严重违纪现象的人员,学生委员会将责令其自动退出委员会; 2、自律委员会例会迟到三次,算旷会一次,无故旷会三次将做自动退出学生自律委员会处理;

3、如本人自愿想退出学生自律委员会,经委员会查实缘由合理同意后,方可退出委员会;

第三章:职 责

第十一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部长职责

1、传达学校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和精神,组织下属各部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

2、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日常的组织和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系领导汇报。

3、监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即定工作计划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4、主持召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例会及工作会议。

5、组织、协调、调动干事配合系团委学生会对应部门开展工作,并对其工作做综合的考评。

6、负责培养下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并对其进行综合考评,在换届时上报系领导。

第四章 自律委员会工作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大学生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熟悉工作流程,注意工作方法,注意形象,严守纪律。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学生自律委员会。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学生自律委员会成立即日起生效。

艺术设计系 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0年10月19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