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三医院有创操作准入制度
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维护病人的利益,对临床有创检查、治疗项目实行资格准入。
(一)临床有创检查、治疗资格准入项目专指临床、医技科在常规条件下所开展的有创检查、治疗;紧急情况下,为防止病人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出现,我院执业医师均可实施有利于病人的有创操作。
(二)有创检查项目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更新。 (三)有创操作准入适用于通过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在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外院调入我院的医师、脱离临床工作2年以上准备重返临床的医师。
(四)执业医师单独进行有创操作前,需在上级医师或具有该项操作经验医师的指导下成功完成3-5例后提出申请,每次应有相应的医师签字。
(五)申请有创检查和独立操作应有本科主任同意签字,并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医务部审查、批准、备案。
(六)执业医师在单独进行有创操作时需要遵照此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常规情况下,未获得独立进行有创检查和治疗单独操作资格的医师不得单独从事该项检查和治疗的操作。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有创操作资格申请表
操作名称 申请人 取得执业资格时间 科室 执业范围 职称 任职年限 已 完 成 操 作 记录 患者 姓名 病 案 号 操作 时间 医师 签名 科主任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医务部 意见 备注: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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