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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395-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时间:2022-07-08 来源:乌哈旅游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卫生学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运行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卫生学评价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部 3 卫生学评价机构 3。1 基本要求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实验室. 3.1.3检测项目应当获得省级以上实验室资质认定.

3.2 人员要求

3.2。1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3.2.2专业技术人员 应有不少于5名与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卫生检测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专业人员总数的40%.

3.2.3 专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3。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并有完善的符合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质量的管理体系。 3.4 设备要求

3.4.1拥有量值准确可靠、性能良好,与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项目相配套的仪器设备,基本仪器设备见附录A. 3.4。2仪器设备的配置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良好运行。

3。4.3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定量采样机器人应编制自校规程并定期进行不确定度评定.

3.4。4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4 卫生学评价 4.1 评价依据

4。1。1 国家标准、规范,主要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b)《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c)《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d)WS 394; e)WS/T 396;

f)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4.1。2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b)建设项目概况资料; c)集中空调系统设计资料. 4。1.3 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4。2 评价内容与方法 4.2.1 设计评价

4.2。1.1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基本情况分析,主要包括:

a) 建设项目地点、总投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 b) 建设项目用途、服务人数;

c) 空调类型、气流形式和系统设计参数; d) 冷却塔的类型和位置; e)新风口位置,过滤及防护设施; f)其他方面按WS 394的要求。

4。2.1.2在基本情况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主要包括:

a)周边环境现状及危害因素,必要时进行监测; b)建筑物现况及自身卫生状况。

4.2.1.3 结合基本情况分析和现场调查结果,对集中空调系统设计资料进行评价,主要包括:

a)温度、相对湿度、风速、噪声、新风量等设计参数; b)机房、风管、冷却塔、空气净化装置、加湿装置、应急关闭回风的装置、控制集中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清洗用的可开闭窗口等设备、设施; c)新风、排风、送回风等通风系统;

d)空调水系统、气流组织、空调管道材质和保温材料等; e)新风口过滤网设置、防护设施等; f)冷却塔周边卫生状况等。 4.2.2 竣工验收评价 4。2。2.1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集中空调系统试运行时卫生状况; b)集中空调系统设备设置和布局。 4.2.2。2 卫生检测 4。2.2.2.1 样本量:

a) 抽样比例不应少于空气处理机组对应的风道系统总数量的5%,不同类型的集中空调系统,每类至少抽1套。应具有随机性、代表性和可行性;

b) 每套系统应选择3个~5个代表性部位; c) 冷却水、冷凝水不少于1个部位;冷却水需采集平行样品;

d) 每套空调系统选择3个~5个送风口进行检测。PM10:送风口面小于0.1m,设置1个检测点,送风口面积大于0.1m,设置3个检测点;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每个送风口设一个采样点。嗜肺军团菌(根据实际情况选测),每个送风口设一个采样点; e) 新风每个进风管不少于1个部位。 4。2.2.2。2 检测指标和方法按WS 394要求执行。 4。2.2.3 分析和评估

根据检测结果对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进行分析和评估。 4.3 评价结论和建议

根据评价结果,分别作出评价结论,并针对发现的卫生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5 评价报告

5.1评价报告分为评价报告表、评价报告书两种形式。评价报告表的编制见附录B,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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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评价报告是卫生学评价工作的总结性文件,应在基本情况分析、现场调查、卫生检测、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全面、真实地反映卫生学评价的全部工作,文字要求简洁、准确,用语规范,结论明确.

5。3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评价依据、评价内容和方法、调查与检测结果分析、评价结论和建议。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的基本仪器设备要求 A。1 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的基本仪器设备要求见表A。1.

表A.1 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的基本仪器设备要求

测定项目 仪器设备 微生物 箱 紫外灯 涡旋振荡器 离心机 滤膜滤器 波长360 nm±2nm 可达200r/min以上 可装直径45mm滤膜 真菌检验实验室 培养箱 厌氧培养装置 技术参数与要求 35℃±1℃或37℃±1℃ 普通冰箱、低温冰 恒温水浴 普通光学显微镜 荧光显微镜 体式镜 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对空气中细菌的捕获率大于95% 式采样器 温度最小分辨率0.1℃,测量精度温、湿度计 ±0。5℃ 热电风速仪(风速相对湿度最小分辨率0.1%。,测量计法) 精度±3% 微小气候 及新风量 标准皮托管(皮托Kp=0。99±0.01(或S型皮托管) 管法) Kp=0。84±0。01 精确度应不低于2%,最小读数应不微压计(皮托管法) 大于1Pa 测定项目 仪器设备 可吸入便携式PM10直读仪 颗粒物 技术参数与要求 仪器测定范围0.01 mg/m3~10mg/m3 测量范围0。05 m/s~30m/s 最小读数应不大于0.1m/s 积尘量 分析天平 定量采样机器人(运动系统、采样范围0 g ~80g,精度0。0001g 采样精度:与标准方法之间的相对误差<20%; 风管采样 系统、监视录像系采样一致性:相同积尘量样品之间统、操作控制系统) 相对偏差<10%。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表的编制 B。1 封面页

封面页应包括:

a)“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表”名称; b)报告表编号;

c)评价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d)报告表签发时间。 B。2 首页 首页应包括: a)评价项目名称;

b)评价项目地址; c)委托单位名称; d)委托单位地址; e)委托单位联系人; f)委托单位联系电话;

g)评价技术负责人(包括签字);

h)评价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称、专业、签字); i)审核人(包括签字)。

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表见表B。1. 表B。1 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表

评价项目名称 评价项目地址 项目性质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建设项目用途 总投资概算 万元 新建□ 改建□ 扩建□ 已投入运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服务人数 人 集中空调系统投资概算 万元 m 2 传 真 传 真∕Email 建筑面积 评价项目概况: 空调系统设计(或试运行)情况: 空调通风系统工艺及基本参数:

表B.1(续)

评价目的 评价依据 现场调周边环境现状、建筑物现况及自身污染状况 查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 情况 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置和布局 空调通风系统相关管理制度 抽样方法 卫检测方法 生检测检测结果 与评 价 检测结果评价 结论与建议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C.1 封面页

封面页一般包括:

a) 评价报告编号; b) 评价项目名称

XXXXX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 c) 评价机构名称(包括盖章); d) 报告编制日期。 C。2 首页

首页一般包括: a) 委托单位名称; b) 委托单位地址; c) 评价项目地址; d) 委托单位联系人; e) 委托单位联系电话;

f) 评价技术负责人(包括签字);

g) 评价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称、专业h) 审核人(包括签字). C.3 正文

正文一般包括: a) 评价项目名称; b) 任务来源;

,签字); c) 评价目的; d) 评价范围; e) 评价依据; f) 项目概况;

g) 评价内容与方法;

h) 分析、调查、检测数据与结果; i) 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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