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康复治疗费等多项费用。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包括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受伤等情形。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
法律分析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1、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成功后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此外,既然是交通事故,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生活费补贴、伤残赔偿金(有伤残的话)、必要的交通费等等。
4、工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
1、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发票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时结合住院天数,一般为80-100元/天;
3、营养费,一般为20-30元/天;
4、二次手术费,以实际产生票据或者鉴定结果为准;
5、误工费,结合伤者的实际误工损失来计算;若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100元/天左右,误工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
6、护理费,以护理费发票为准,可结合护理人的实际误工损失计算;若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90-100元/天,护理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
7、交通费及住宿费,以实际产生票据为准,若没有票据可酌情主张;
8、残疾赔偿金。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您可以获得多种赔偿。首先,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工伤赔偿。其次,作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您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生活费补贴、伤残赔偿金等。工伤赔偿的范围还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多个方面。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二次手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及住宿费等。此外,还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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