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删帖、雇佣水军要担责,《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网络信息或者以断开链接的方式阻止他人获取网络信息,发布该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接受他人委托实施该行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明确,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发布的帖子构成侵权,删除是法定义务,不能以此作为交易。双方达成有偿合同,乍一看是你情我愿,现在明确也是无效的。”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姚辉说,根据《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今后雇佣“网络水军”也会被追究连带责任,对于遏制这种行为起到一定的作用。
转发也侵权,影响越大过错越大
孙军工说,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在传播范围、影响力等各个方面均有超出传统媒体之势。在信息传播的形态上,以社交网络为媒介的转载等二次传播,影响巨大。
《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以下因素:
(一)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
(二)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
(三)对所转载信息是否做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
很多人觉得不是自己写的东西,我就转一下,这种心态导致了转载现象比较普遍。“判断过错的一个前提就是注意义务,你的注意义务越大,可能认定你过错的程度就越大。如果一个普通老百姓,他在微信上看着好玩儿就转了,他的过错程度可能就比较低或者没有过错。如果你是一个大V,拥有那么多的粉丝,你就应当知道你发出去会影响多少人。你在法律义务上就有更高的注意力,就应该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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