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的财产约定只有在夫或妻对外负有债务,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对第三人有效。其他情况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没有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由此可见,夫妻的财产约定只有在夫或妻对外负有债务,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对第三人有效。对于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时,则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至于如何认定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应由夫或妻一方负举证责任。如果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存在关于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那么该第三人(债权人)就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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