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具备以下的条件有法律效力:
1、数据电文原件,能够可靠地保持内容完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电子签名,能够标识签署人、签署时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
3、身份经过第三方有效认证,满足法律规定的认证要求。
电子合同有的特点:
电子合同虽也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的文件,但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故具有以下特点:
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等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
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即电子签名)所代替。
3、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其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签订电子合同需要注意的内容有:
1.缔约人主体身份真实;
2.双方经过要约、承诺达成合意;
3.格式合同须遵从格式合同相关规则;
4.对数据电文形式的要求:必须“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且“可以随时调取查用”;
5.对电子签名可靠性的要求: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电子签名,即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为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或者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可靠性条件的电子签名。
综上所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数据电文的完整性、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和身份认证的合法性。电子合同具有便捷、节约成本的优点,但也存在安全性和法律认可的挑战。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充分了解其特点和适用范围,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对于电子合同的使用,需要谨慎对待,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
第四条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通过有效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劳动合同订立、调取、储存、应用等服务,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安全防护等能力,确保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