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要点:年满16周岁的公民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需填写登记表、交验户口簿和相片,并缴纳工本费。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情况包括户口迁出、有效期满、污损残缺、变更登记内容等。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申领临时身份证,若3个月内未找到可申请补领新证。办理临时身份证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领,填写登记表,交验户口簿和相片。常住户口待定者需提供身份证明。
法律分析
公民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公民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户口簿,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并且按照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
公民如何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2、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
3、公民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4、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5、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新证。
公民如何补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的,应当立即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1、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申领时,交验户口簿,交本人近期标准相片1张。
2、常住户口待定的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应当携带能够确认本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向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
3、申领时,应当填写《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本人近期标准相片2张。
拓展延伸
办理身份证的流程和要求
办理身份证的流程和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户口本等。其次,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窗口,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等待办理过程,可能需要进行面试、指纹采集等步骤。一旦审核通过,领取临时身份证,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正式身份证。办理身份证的要求包括:必须是中国公民,年满16周岁,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军人证等。此外,还需满足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规定,如居住证明、户口迁移等。办理身份证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确保个人身份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结语
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流程简单明了,只需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同时,换领、补领、申领临时身份证等情况也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办理身份证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确保个人身份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让我们共同遵守相关规定,保持身份证的有效性,为自己的生活提供便利与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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