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疑罪从无的证明标准

疑罪从无的证明标准

时间:2021-04-27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疑罪从无是当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时,法院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和不起诉的决定,这种决定适用于情节轻微、时效过期、特赦免刑、告诉失效、当事人死亡、以其他法律为基准几种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