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计算公司每月应交的增值税,要区分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本月销项税额=本月的销售额÷[1+0.16(或1.11)]*17%(或11%)
本月进项税额为本月取得并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取得的运费发票*7%,取得的农业生产者农产品发票或收购发票上开具的金额*13%。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取得的销售收入÷(1+0.03)*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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