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标转让所需材料如下: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转让方年检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份;
3、受让人主体资格复印件。如为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户许可证;公司提供的:年检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转让人提供转让声明公证书。如果能保证转让人的公章从未与申请商标时加盖的公章一致,可暂时不予公证;
5、转让申请书、转让协议书、转让声明书;
6、需要支付相应的过户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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