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税。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
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均属于企业取得的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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