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产贷款的处理,需按协议或共同财产原则处理。离婚期间可暂停还款或向银行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需按共同财产原则处理。离婚房贷可不可以变更还款人需视情况而定,协议离婚可在协议中约定,诉讼离婚需由法院判决。银行一般情况下不会变更贷款合同。
法律分析
对于离婚房产贷款,当事人如有约定,应按照协议进行办理。如果没有约定,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并由双方共同偿还按揭贷款,则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的按揭款项为共同债务。
若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其中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并由其偿还贷款,则该房产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存续期间,无论房屋登记于双方名下或一方名下,如没有约定,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期间,还房贷可以暂停。如无法按原还款计划按期还房贷,则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贷款期限的申请。银行批准后,可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但申请延期还款通常只有一次机会,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只要能证明双方旨在结婚并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即使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处理,按揭贷款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离婚房贷能否变更还款人需视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和尚未归还的贷款由谁偿还,但一般情况下,之前签订的贷款合同不会被银行变更。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离婚,法院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和尚未归还的贷款由谁偿还,银行也不同意变更贷款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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