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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文件应包含哪些内容?

时间:2020-08-25 来源:乌哈旅游

公司设立文件包括:1、公司章程;2、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3、公司住所证明;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公司设立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文件如下:1、设立申请书;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授权书;3、验资证明;4、资金信用证明;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等材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文件如下:1、设立申请书;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授权书;3、验资证明;4、资金信用证明;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等材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有哪些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文件有: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公司住所证明、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开公司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开公司需要的证件有:(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成立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成立公司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4、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第二十六条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该内容由 沈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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