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期间打零工不犯法。
只要没有重新缴纳社保,不管是做兼职还是打零工,亦或者是重新找到公司上班,都是可以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若是你重新找到工作,不管是什么工作,续缴了社保,那么失业保险金就会中断。
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失业人员在做别的事情赚钱,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社保是必须断缴的状态,若是续缴了就会被查,领取人重新就业了但是没有中断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这种也属于骗保的行为。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医保是可以续缴的,并且不需要自己出保费,是从医保基金里面支付保费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在失业保险领取期间生病可以报销。
失业金申请领取流程如下: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综上所述,如果在 领取失业金 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 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只是短时间的临时工,并不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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