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罪行,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等方面的内容。该罪行侵犯了公司等单位的正常活动声誉,并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侵害。伪造行为包括制作上述单位印章以及冒用名义非法制作印章,主观上需要具备故意,即明知自己无权制作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该罪行的具体罪名可根据伪造单位的印章来确定。
法律分析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所谓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竟、专用章,它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民事活动、行政活动的符号和标记。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印章,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侵犯国家机关的印章不构成本罪。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所谓印章,是指上述单位依法刻制的以文字与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是上述单位行使管理本单位事务、对外承担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的符号和标记。一般说来,公文要在加盖印章后始能生效。因此。
本条仅对伪造上述单位印章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上述单位公文、证件的行为的,则不构成本罪。所谓伪造,是指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如行为人根本就不知道所承制的印章是他人无权要求制作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取得某种利益,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活动而做准备,等等。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具体罪名可根据所伪造单位的印章来定,如伪造公司印章罪,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等等。
结语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行为人故意伪造上述单位的印章,侵犯了单位的正常活动声誉,同时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侵犯。本罪的客观要件是行为人伪造了单位的印章,而主观要件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该单位的印章,但出于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本罪适用于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行为人犯罪的动机各异,可能是为了取得利益、营利或为其他犯罪活动做准备等。根据所伪造单位的不同,具体罪名可为伪造公司印章罪、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目录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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