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的补办流程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文件为准,一般要求监护人提供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相关的医疗机构资料等。到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出生证明一般补办7-15天可以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婴儿死亡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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