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

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

时间:2021-10-17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下列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七)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八)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