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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后可以再起诉财产分割嘛?

时间:2020-01-11 来源:乌哈旅游

离婚三年以后一般不能重新分割财产。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是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才发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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