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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罪中,危险方法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0-07-14 来源:乌哈旅游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危险方法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且希望或放任严重后果发生。实践中多属于间接故意,少数对后果持希望态度。

法律分析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态度,由直接故意构成外,大多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拓展延伸

危险方法罪的量刑标准对公共安全犯罪的影响如何?

危险方法罪的量刑标准对公共安全犯罪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量刑标准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犯罪分子的刑罚程度,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公共安全。危险方法罪作为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其量刑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对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量刑标准可以起到威慑犯罪分子的作用,减少类似犯罪的发生。同时,公正的量刑标准也能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因此,准确、公正地确定危险方法罪的量刑标准对于公共安全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具有重要的意义。

结语

危险方法罪的量刑标准对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和预防至关重要。合理、公正的量刑标准能有效威慑犯罪分子,减少类似犯罪的发生。同时,确切、公正地确定量刑标准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全。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并不断完善危险方法罪的量刑标准,以达到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二条【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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