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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受理要求是什么?

时间:2022-08-28 来源:乌哈旅游

执行异议之诉需满足时间、资格、事实理由等条件,且必须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需具体明确,针对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案外人、申请执行人需与前案或标的有关。

法律分析

受理条件有:需要符合时间限制、资格要求,有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等条件。执行异议之诉要经过执行异议审查,且启动时间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提起,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需要具体明确,该理由必须是针对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同时要满足资格要求,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必须都要与前案有关系或和标的有关系。

拓展延伸

执行异议的受理要求及相关程序解析

执行异议的受理要求及相关程序解析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受理的要求和相应的程序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可以就执行行为提出异议,但需符合一定的要求,如提供相关证据、提出合理的理由等。执行异议的受理程序包括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听取双方意见、作出裁定等环节。执行异议的受理要求及相关程序解析有助于确保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维护执行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结语

执行异议的受理要求及程序解析,对于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执行程序的公正有效具有重要意义。被执行人提出异议需符合时间限制、资格要求,并提供具体事实和理由。执行异议审查须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异议请求和事实理由要明确具体,针对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同时,案外人、申请执行人需与前案或标的有关。执行异议的受理程序包括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听取双方意见、作出裁定等环节,确保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保障执行程序的公正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以及《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五条、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即在执行程序开始后、针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

(二)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即执行法院已经作出执行异议审查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三)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停止执行或继续执行。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可以同时提出确权的诉讼请求;申请执行人不能同时提出对执行标的进行确权的诉讼请求。

(四)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五)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理由必须是针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而不是针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六)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无关,即执行标的物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标的物不能是同一标的物。

(七)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即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应当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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