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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黄线掉头一定是全责吗

时间:2021-05-03 来源:乌哈旅游

双黄线掉头不一定是全责。
双黄线掉头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是全责。如果在双黄线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掉头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越双黄线调头造成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警处理,交警会按照双方的责任划分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如果因越双黄线逆行导致的交通事故,则由逆行方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界定如下:
1、主体要件,即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主体,参与交通活动的人;
2、行为要件,即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起事故发生;
3、主观要件,作为主体的人具有过错,或者属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
4、后果要件。即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车辆、物品损坏等后果;
5、特殊要件。所谓特殊要件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分为车辆要件和道路要件。交通事故中必须有一方是车辆,并且车辆必须在道路上行驶。车辆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综上所述,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双黄色的实线不能掉头。如果在双黄线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掉头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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