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环保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环保局受理申请---实地核查---合格就发证---不合格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再次实地核查---合格发证。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镇、街道或主管部门意见)原件;
2.租房协议复印件;
3.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
4.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环保局将对该建设项目进行7个工作日的环保公示,公示期间若无反对意见,环保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环保审批意见。
1、企业要和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签订环评技术委托合同,由该单位来编制环评报告并出具资质。
2、再由企业代表交给环保部门,环保部门会给出环评意见,这时候该单位需要根据环评意见进行修改并出具资质。
3、再将改好的文件送交给环保部门,环保局管理科收到递交的环评报告后,会到现场进行勘察。
4、接下来是环评报告审批,由环保局监测站进行验收,如果审批合格后就可以拿到批文了。
环保手续所需证件:
一、必要证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专业资质
1、设计: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废水、废气、固废)
2、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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