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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医学证明丢了,去哪补办

时间:2023-08-15 来源:乌哈旅游

死亡证明丢失应该到原来出具证明的机关就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档补办,如果是火化证,则要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
死亡医学证明补办程序:
1、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2、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
死亡医学证明补办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单位、村委会证明或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诊断书。
死亡证明书用途:
1、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2、火葬场登记或公有墓地土葬申请或灵骨塔购买;
3、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除户;
4、病故本人有劳保,在二年内皆可办理,超过即不受理。本人死亡给付:被保险人死亡,按其死亡当月起前六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发给5个月丧葬津贴;
5、被保险人因普通伤病死亡,按其死亡当月起前六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发给家属津贴。家属死亡给付:丧葬津贴按家属死亡之当月起前六个月(含事故当月)被保险人平均月投保薪资,父母或配偶死亡时,发给三个月;
6、病故本人有农保,受益人在二年内可申请15万3千元的丧葬津贴;
7、病故本人有公保,在五年内皆可办理:因公病故:受益人可申请36个月死亡给付;非因公病故:受益人可申请30个月死亡给付;但若投保20年以上,亦可申请36个月死亡给付;
8、病故本人有商业保险,依所买契约理赔;
9、病故本人有福保,需向户籍所在地公所办理;
10、荣民退辅丧葬补助费,退役荣民有终身俸可领3个半月死亡给付;无终身俸可领2万到3万元死亡给付;
11、定期存款除户后,携带户籍誊本与死亡证明书1张,解约提款。
综上所述,死亡证明丢失应该到原来出具证明的机关就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档补办,如果是火化证,则要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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