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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名下登记的房产,在离婚时是否可分割?

时间:2021-07-01 来源:乌哈旅游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因此,在离婚时不能分割该房产。但如果夫妻有足够证据证明真实意图不是赠与未成年子女,该房屋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1、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法律意义上是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因此该房产已归未成年子女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该房产。从所有权角度理解,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属于子女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能分割。从监护人处分权来看,父母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只有为被监护人利益才能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因此即使子女未成年,父母也不能分割子女的财产。

2、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可能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但并不意味着夫妻真实意图是使未成年子女成为该房屋产权的权利人,因此,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未必是未成年子女。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有足够证据证明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图并非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可能会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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