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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35条的详细解释

时间:2023-08-28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一、《刑法(修正八)》规定:在刑法第133条( 交通肇事罪 )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 醉酒驾驶机动车 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修改后的刑法第133具体内容如下: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 逃逸致人死亡 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并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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