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案件的处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案件已过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作出不起诉、中止审理或宣告无罪的决定或裁定;但如果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或死刑的案件,经过20年追诉失效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检核准可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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