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财产混同的表现

公司财产混同的表现

时间:2021-09-28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证据资料,证明公司财务混同:

1、收集债务公司的交易的发票、单证。

2、通过法院对工商税务等其他国家机关掌握的财产资料进行调查取证,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要求存在混同嫌疑的公司提供相关财产资料。

3、通过网络等其他各种渠道收集可能与涉嫌人格混同的公司相关的网络文献、司法机关查处记录等可能对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相关的证据资料。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再认识

专业律师认为,虽然最高院的指导案例以及司法实践都已经认可了由于公司法人之间人格混同可以导致了人格否认,但是考虑公司法人人格制度在现代公司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既有成文法规定,法院在适用这一人格否认制度时应当保持高度谨慎。通过研究发现,现目前我国各地的司法实践在进行人格混同的认定时,均系着重通过对财产、业务、组织机构等方面审查认定并最终判断是否适用人格混同来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但是对此类要素的认定只是对人格混同做了形式上的认定,是否要对公司的人格进行否认还要做两方面的实质认定并在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着重分析。

一是应当判断这一混同是否达到了损害公司独立人格的程度;二是适用前提必须是该行为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实质结果。首先,如果经过审查发现某几家疑似关联公司的法人之间出现了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混同,不能立即判定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而应从实质上判断该混同其是否已经导致否定该对外直接承担履行义务的法人人格,即假若在本案中虽然四公司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形式上混同,但直接债务人乙公司实际上对自己及其他三公司均有独立支配其财务、人员的能力,则本案中是否应当进行人格否定则应值得商榷。其次,如果法院已经在形式和实质上均对公司法人之间的人格混同进行了认定,亦不能直接对公司人格进行否认,而还应当审查该混同是否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实质结果。

二、公司让客户把货款打到私人账户,违法吗

公司让客户把货款打到私人账户上属于违法行为。通过个人账户进行有关公司的交易,对公司长远经营来讲,存在较大风险。该行为容易造成公司财务混乱,无法区别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的关系,可能会出现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从而导致股东或相关人员个人承担公司债务的后果,也可能面临抽逃公司资产的嫌疑。相关部门可能对公司税务进行核查,并可能处以相应的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