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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的证据被告可以提前看吗

时间:2021-10-26 来源:乌哈旅游

原告的证据被告可以提前看。

具体规定如下:

1、法院开庭审理前,被告或代理人可以复制原告提交的证据复印件,在庭审时,法院也会要求原告提交原件,让对方对该证据质证。证据方面,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2、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3、原告:指由于自己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了争执,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经人民法院受理,从而导致诉讼程序开始的人。被告:指原告声称侵害了他的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了民事权益争议,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一方当事人单独享有的诉讼权利: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 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原告有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原告有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权利。被告有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那么开庭的时候还可以提交新证据吗?

开庭当天是可以提交新证据的。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原告的证据被告可以提前看吗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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