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成都离职住房公积金取现流程和骗取公积金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和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提取流程包括提交材料、确认账户封存、签署承诺书、办理取款等步骤。如果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罚款、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法律分析
一、成都离职住房公积金取现流程
1、提取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
提取流程:
先到公积金支取窗口提交需要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帮你确认账户是否封存,如果封存了那恭喜你,他会要你签一份承诺书,即两年内不以离职条件再次提取公积金的承诺书,几分钟就差不多给你一份回执单,然后拿到要求的窗口再去办理取款,可以提现或者转账,最好是带好银行卡去转账。
二、骗取公积金有什么处罚
1、诈骗公私财物,也就是公积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在全额退款2年之日起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在全额退款5年之日起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正常申请额度的50%;
5、住房贷款有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记录的职工,在贷款结清2年之日起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在贷款结清5年之日起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都离职公积金取现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离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了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其次,离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少于2000元,且自办理提取手续起1年内无超过6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偿还额。此外,单位应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书》。最后,提取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提取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提取人应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并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书》。在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3000元时,提取人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账手续。因此,离职人员需要符合以上规定才能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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