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于治疗乙肝的长效干扰素可以报销,但是有疗程限制的,口服核苷类似物来治疗乙肝的可以报销的是拉米夫定、替比夫定和恩替卡韦这三种药物。
乙肝医保报销人员:
1.参加医保的职工;
2.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人员;
3.参加市居民医保的人员。
乙肝医保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所发生与疾病相关的检查、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纳入报销范围(限额以内,药品不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限制)。
乙肝医保报销比例:
1.限额标准:慢性乙肝限额标准为6000元/年,对参保人员当年新增特病不足一年的,报销限额按新增特病实际月数计算。
2.报销比例:参保人员的门诊特病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分担:
3.职工乙肝医保报销比例:
4.居民乙肝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治疗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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