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处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依照此规定进行处罚。
一、校车超载会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按照相关规定:
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二、校车超载的整改方案
向所在学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交警部门还表示,市民一定要文明礼让校车,如发现幼儿园校车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2或各个镇街交警大队的报警电话进行举报。交警大队联合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迅速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的校车进行集中排查,并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同时,抽调警力每天在学校周边主要路段、路口设置检查岗,重点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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