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权益保护与薪资问题:实习生签订三方协议时不受劳动法保护,无建立劳动关系,但薪资应不低于最低标准;实习期过后与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则享受劳动法权益;如果薪资低于最低标准,可申述要求单位补发;实习期主要是学习经验和技能,若单位不能提供进步,可选择离职。
法律分析
1、因为实习生通常还是学生身份,还无正式毕业,通常签订的都是三方实习协议,所以还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真正的劳动者,没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无建立劳动关系。其权益不受劳动法保护,比如:保险、试用时限的限定都不适用。
2、实习期过后,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就建立劳动关系了,就能够享受《劳动法》限定的一切权利,受《劳动法》保护了。
3、虽然实习期不是正式的劳动者,但是实习期的薪水准则按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校外勤工助学酬金准则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限定的最低薪水准则,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商量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因此如果给你的薪资低于当地的最低薪水水准,那么你能够申述要求单位补发的。
4、实习期主要是积累工作经验和学习技能,如果你能在单位学到你所需要的,就不要计较薪资了,毕竟单位给你提供了学习和训练的机会,如果单位不能让你有所进度,又克扣薪资,决断去职选择新的单位就是了。
拓展延伸
实习生转正后的年假计算方式及起始日期确认
实习生转正后的年假计算方式及起始日期确认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政策和规定。一般情况下,年假的计算是从转正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实习生在入职当天转正,那么年假的计算起点就是入职当天。然而,如果实习生在实习期满后才转正,那么年假的计算起点就是实习期满当天。建议实习生在转正前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年假计算方式和起始日期,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和福利得到合理的安排和享受。
结语
实习生通常以学生身份签订三方实习协议,不具备劳动关系,权益不受劳动法保护。转正后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劳动法规定的权益。实习期薪资应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水准则,可要求单位补发。实习期主要是为了积累经验和学习技能,如果能在单位获得所需,并与单位沟通解决问题;否则可以选择离职寻找新机会。年假计算方式和起始日期应与公司明确沟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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