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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卡在那里办理

时间:2021-07-09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1、申请书(盖村委员公章和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复印件。 3、医疗卡复印件(正反面)。 4、疾病证明书(盖医院公章)。 5、辅助检查资料(盖医院公章)。 6、一寸相片2张。 7、诚信计生证明。 8、慢性病卡有效期2年,延期要提前交乡合管办并送合管中心办理校验。 9、有以下病种: 1、恶性肿瘤。2、高血压。3、冠心病。4、糖尿病。5、慢性肾功能衰竭。6、慢性病毒性肝炎。7、脑卒中(脑出血、脑栓塞、脑血栓)、脑瘫。8、系统性红斑狼疮。9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 10、股骨头坏死。 1 1、肺心病。 12、结核伴并发症。 13、帕金森氏综合症。 14、_亢。 15、支气管哮喘。16 精神分裂症 。 17、风湿性心脏病。 18、癫痫。 19、肝豆状核变性。 20、失代偿期肝硬化。 2 1、银屑病。 22、血友病。 23、功能障碍性腰椎和颈椎病。 24、慢性溃疡性结肠炎。25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26胆结石。 27、肾结石。 28、肾病综合征。 29、慢性肾炎。 30、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3 1、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32、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 33、强直性脊柱炎。 34、功能性膝关节病变。 35、消化性溃疡。 36、慢性萎缩性胃炎。 37、格林巴利综合征。 38、甲状腺功能减退。 39、白癜风。 40、痛风。 4 1、心肌病。 42、慢性荨麻疹。 43、抑郁症及焦虑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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