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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应有哪些条款?

时间:2022-03-06 来源:乌哈旅游

仓储保管合同有如下基本要求:

(一)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储存条件;

(二)仓储保管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

(三)仓储保管合同的其他基本要求。

一、合同税率怎么计算

根据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且每种合同的税率与纳税人都并非相同。常见的十类合同印花税税率和纳税人分别为:1、购销合同税率:购销金额的0.03%,纳税人:立合同人;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承包金额的0.03%,纳税人:立合同人;3、技术合同税率:所载金额的0.03%,纳税人:立合同人;4、借款合同税率:借款金额的0.005%,纳税人:立合同人;5、租赁合同税率:租赁金额的1‰(千分之一)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纳税人:立合同人;6、仓储保管合同税率:仓储保管费用的0.1%,纳税人:立合同人;7、财产保险合同税率:保险费收入的0.1%,纳税人:立合同人;8、货物运输合同税率:运输费用的0.05%,纳税人:立合同人;9、加工承揽合同税率:加工或承揽收入的0.05%,纳税人:立合同人;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率:收取费用的0.05%,纳税人:立合同人。

二、民法典中的典型合同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典型合同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三、委托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委托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应当缴纳印花税的有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一十五条

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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