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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有哪些

时间:2024-04-25 来源:乌哈旅游

股权质押贷款手续如下:

1、提出股权质押申请。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

一、股权质押风险大吗

存在风险,风险适中。

股权质押的风险包括:

1、股权价值波动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2、出质人信用缺失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

4、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

在股权质押融资中,如果企业无法正常归还融资款项,处置出质股权的所得将成为债权人不受损失的保障。

二、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

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限制条件如下:

1、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不可以质押给本公司;

2、股东将所持有的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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