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的不同有所不同,比例主要有2%、3%、4%、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 建设工程 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
法律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已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数额超过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数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并会同建设、公安等行政部门强制企业补足差额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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