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三年,中途辞职一般不赔钱。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提前通知或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或违反法律规定。违背真实意思、排除劳动者权利或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签三年,中途辞职一般是不需要赔钱的。具体情况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告知单位: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三、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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