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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时间:2021-06-07 来源:乌哈旅游

在具有下列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已经和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的;员工严重违纪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无法胜任工作,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的等。

一、公司用辞退员工的方式来包括哪些方式

公司辞退员工的方式有:

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是什么条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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