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很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纠纷,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劳动仲裁。但是有时候因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没有将自己的请求表达完整,此时,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请求增加诉求或在劳动争议裁决作出后向法院起诉时增加诉求,但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
一、劳动纠纷需要先调解吗
劳动争议的处理在我国是经常碰到的问题,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先进行协商调解,当协商调解无法解决劳动争议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只是在劳动仲裁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一)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二)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四)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五)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劳资纠纷哪个部门管
(一)向劳动局或工商局申诉,请求政府作为;
(二)和老板协商或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庭签订仲裁协议;
(三)如果政府部门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作为的话,你们收集好相关证据,直接向法院民事起诉,或者行政起诉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四)劳动纠纷的解决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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